2022/03/17
記者
Aras Sawawan(陳鵬飛) / 許家榮 立法院

土海法審查!藍委質詢原民會 雙方未達共識

一個是曾經在街頭原權領袖的主委,與曾經擔任原民會副主委、擁有充足行政資歷的立法委員,今天(17)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為了土海法審查,雙方正面交鋒。

(原民會主委 Icyang‧Parod (夷將‧拔路兒) 阿美族 vs.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 (鄭天財) 阿美族 :
現在的民進黨在立法院,要通過什麼法案,所以我們分流立法嘛,被輾壓的通過了,所以我們分流立法嘛 )

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17號首度進入內政委員會審查,不過關於原住民族土地權益問題,近年原民會政策方向,改以分流立法的方式,逐步回復原民土地權利。而這就是因為,原民會認為原住民族土地問題牽涉廣泛,難以一部法律一次解決。但這卻與立委鄭天財的想法產生衝突。

(原民會主委 Icyang‧Parod (夷將‧拔路兒) 阿美族 vs.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 (鄭天財) 阿美族 :
今天為什麼不把土海法送來,就是因為不想碰傳統領域,沒有不想碰啦,劃設辦法早就公告啦,委員,劃設辦法早就公告啦,沒有不敢碰啦 )

雙方你一來我一往,就鄭天財認為,分流立法方式,恐怕無法全盤保障原基法定義的原住民族土地,而這些就包括原保地、傳統領域及海域。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 (鄭天財) 阿美族 :
沒有所謂的分流立法,那我們就講這個,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0條第三項,它是說原住民族還有原住民所有的,你要取得回復它的相關權利,以我們現在的,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提升為法律位階它就不會包含了,原住民族基本法的,所謂原住民族土地 )

但根據原民會的報告顯示,鄭天財所提到的傳統領域,過去就有設定劃設辦法。另外加上山保條例的修正,以及原保地禁伐補償地設置,對照各個原民立委所提的土海法版本,有九條內文規範,在過去分流立法上已有法源依據。

(原民會主委 Icyang‧Parod (夷將‧拔路兒) 阿美族:
以現有的版本,跟我們的原開條例的部分,有八成以上,包括過去的分流立法裡面,條文內容是一樣的,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的原開條例,一旦送到立法院做立法,完成三讀通過以後,大部分的原住民土地爭議都會獲得解決 )

不過這樣的說法鄭天財仍不買單,原因就出在原民會所提的分流立法,根本不是依照原基法第20條所訂定。最終雙方仍沒達到共識,不過一個是曾經在街頭原權領袖的主委,與曾經擔任原民會副主委、擁有充足行政資歷的立法委員,兩人微妙身分對土海法論點的交戰,也值得各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