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3
記者
Siku Yaway / Kawa (施俊銘) 台北市

狩獵釋憲案結果出爐 大法官宣示''部分違憲''

大法官日前宣告原住民族狩獵相關法律部分違憲,從後續公布的意見書可看出,這是多方論點拉鋸的結果,大法官與大法官之間,對於原住民族狩獵文化理解程度相差懸殊,也顯示出要讓台灣社會了解原住民族文化,還有一段路要走。

司法院大法官日前宣示釋字803號解釋,從後續公布的相關意見書,多達11份,看出大法官間意見相當分歧。而這次釋憲結果出爐後,原住民族社會普遍籠罩失望情緒,可以說是來自於,對3月9日憲法法庭上大法官言論,抱持太大希望有關。 

(大法官 黃虹霞:
tafakuan 黃虹霞
青年朋友寫的,他說獵人是這個獵場的,守護者的概念,那麼獵人是指傳統領域守護者,巡視者,你看他都不是以占有者等等,這樣子的一個觀念跟想法,讓我是感動的)

對照當時黃虹霞大法官認同獵人的言論,但後續從意見書,可以看出黃虹霞認為的獵人,不等於拿起現代槍枝獵殺野生動物,尤其在她心中,具有狩獵知識,又勤於學習、累積山林自然知識,進而反思後,終生致力自然生態保護者,才是新時代的酷酷酷獵人!並寄望新一代原住民,不要將自己侷限在爭取使用現代化槍枝,及獵殺利用野生動物,這麼小的格局上。字裡行間顯示出對原住民獵人的不了解,沒有體認到千百年來各族間,向來就是以各自禁忌規範,去達到自然生態資源永續發展的事實,不過大法官之中,也有持不同意見的,像是大法官謝銘洋就指出,解釋文喪失了處理原住民族傳統文化與現代文明衝突的機會,沒有跳出「自製」獵槍的緊箍咒限制,還強調這是他就本件解釋中,最無法認同且最感遺憾之處。

(大法官 謝銘洋:
tafakuan 謝銘洋
自製獵槍的要求,這個在國際上非常的罕見,那這個是不是在你們的研究裡頭,有的國家也這樣子要求,他們的原住民必須,要自製獵槍,要不然要被處以刑罰)

在憲法法庭時,謝銘洋大法官,就是對我國設下「原住民僅能以自製獵槍狩獵」這樣不合理的要求,詢問警政署,也提醒若讓原住民族愈沒能力進行自製獵槍製作,將愈扼殺憲法保障的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最後更說重話表示,這次解釋,並沒有真正面對釋憲聲請的核心問題,也沒有解決任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