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4
記者
綜合報導

原住民身分取得 將不再受從父或母姓氏限制

Pashalan tu Incumin hai naniin sanasia tu ismamaaz

4月1日,憲法法庭宣判原住民身分法釋憲案結果,認為第4條第2項違反憲法保障原住民身分的認同權跟平等權,也就是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的後代子女,從非原住民的父或母姓氏,依然可以取得原住民身分,並要求相關機關,在2年內完成修法,原住民身分法釋憲案帶來重大轉折,也帶來討論聲浪,未來新的認定機制會是如何,考驗著相關機關及立法者。

(審判長
許宗力
Liskadaas saibaang tu bunun 許宗力
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規定,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從具原住民身分父或母之姓,或原住民傳統名字者,取得原住民身分,中華民國97年12月3日,修正公布,同法第8條,準用第4條第2項規定部分,暨110年1月27日修正公布同法第8條,準用第4條第2項規定部分,違反憲法保障原住民身分,認同權及平等權之意旨,均違憲)

4月1日,憲法法庭針對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釋憲案做出違憲判決,並要求相關機關應依判決內容在兩年內完成修正,逾期未完成修法者,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取得原住民身分,並得辦理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

(聲音來源:釋憲案聲請人 鄭川如 太魯閣族
Maipasilalivas Dailaz-Kuka tu bunun 鄭川如 Truku
當然我們是很高興,就是大法官,也採納我們的觀點,認同說就是,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有違反婦女的平等權)

(釋憲案聲請人 吳欣陽
Maipasilalivas Dailaz-Kuka tu bunun 吳欣陽
我比較高興的是,司法院大法官,這一次似乎有比較對於,原住民的 一些法治,有再花一點時間去了解,如果以個人來說,我覺得我努力的結果,就是希望我女兒以後,不用再面臨就是類似的抉擇,不合理的抉擇,那就這一點來說是滿開心的)

司法院大法官也一併敘明,原住民身分取得與原住民享有之優惠措施依性質做適當區分,原住民取得身分所需要的認同表徵,應該把決定權回歸各族群自主決定。對於釋憲結果學者認為,原住民族目前所追求的自治看似停滯不前,但從這次的判決來看,身分認同表徵,由原住民族自主決定,反而是推進原住民族權利往前進的一大步。

(聲音來源:審判長 許宗力
Liskadaas saibaang tu bunun 許宗力
原住民族,族群文化認同之客觀表達方式,本屬多元,衡諸憲法保障原住民,民族文化傳統之意旨,原住民身分取得,所需具之認同的表徵,宜尊重,各自所屬原住民族之自主決定)

(釋憲案回應講座2022.04.03
東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Awi Mona (蔡志偉) 賽德克族
Lavias masnanava tu bunun Awi Mona (蔡志偉)Seediq
如果部落成員身分的認定,如果並沒有太能夠去回應到整體的行使的話,很有可能會反向的,去造成集體權的受損,一個很明顯的例子,像是諮商同意權的行使,或者現在的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的管理,這個其實是後續,不管是身分法的修法都必須,審慎去思考的事情)

(原身法釋憲後續 2022.04.03
東華大學民發系副教授
Tunkan Tansikian(陳張培倫) 布農族
Masnanavas daikaku tu bunun Tunkan Tansikian(陳張培倫) Bunun
那這次的判決更有意義的是,在最後許宗力大法官,給未來立法界建議的時候,其實有特別指出來說,應該要尊重各族的決定,所以我們可以預想得到,未來修法的方向,應該會回歸去了解各族的,自己的想法是什麼,尤其是在認同表徵的設定上面)

這次判決爭點在於原住民身分法中,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如何取得原住民身分的問題,判決理由指出,系爭規定違反比例原則,侵害原住民身分認同權部分,大法官認為人之血統先於憲法、法律存在之自然事實,與個人及所屬群體之身分認同密切相關,就此而言,原住民之身分認同權應受憲法第22條規定高度保障,系爭規定違反憲法第7條種族平等之保障判決理由,大法官認為,不論原原通婚所生子女或原與非原通婚所生子女,兩者均具有一定比例之原住民血統。原與非原通婚所生子女之原住民血緣比例, 縱使高於前述原原通婚所生子女,亦不當然取得原住民身分,而須另外符合有關姓名取用之要求。此等差別待遇之立法, 顯然是假設原原通婚所生子女,必然有足夠之原住民認同, 因此不要求另外有認同之表現;而原與非原通婚所生子女則 必然欠缺足夠之原住民文化認同,因而為差別之待遇。

(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
許辰舟廳長
Mumu tu liskadaan 許辰舟廳長
未依原住民的媽媽來從姓,他因而未取得原住民身分,譬如說像本件這個,聲請人吳姓兒童這樣的情形,目前大概有9萬5千多人,這9萬5千多人,是會受影響,雖然受影響,但是他怎樣才能夠取得原住民,有待相關機關,在2年內修法來決定,包括聲請人在內,也是一樣在2年之內,等待這個修法的決定,可以來進行登記,但是如果2年這個時間過去,立法者沒有進一步的作為的時候,就可以依照本判決的意思,來做原住民身分登記)

(身分法宣判違憲 2022.04.03
原民會綜規處長
Yapasuyongʉ.Poiconʉ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 鄒族
Mumu tu liskadaan Yapasuyongʉ.Poiconʉ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 Cou
包含取用傳統名字,對原住民族認同的重要性,還有尊重各族自主決定,文化認同的表達方式,以及讓原住民的身分跟,優惠措施做適當的區分,所提出的這幾個原則,去通盤檢討我們整個,原住民身分的法制)

施行20年的原住民身分法在大法官的判決後,出現重大轉折,也將牽動現行攸關原住民族的權利制度。

(原身法釋憲後續 2022.04.03
釋憲案聲請人
吳欣陽:
Maipasilalivas Dailaz-Kuka tu bunun 吳欣陽
這個司法院只是說這個,法條上對於身分的限制有違憲的情形,那如果宣告違憲 其實我們未來更重要,應該是說我們怎麼樣去建立一個,身分認定的新機制,除了血統以外,我們要建立文化連結,什麼樣的文化連結是適當的)

(聲請人訴訟代理人
林韋翰:
Mindangaz mahalinga tu bunun 林韋翰
但是2年的時間可能(很難),況且目前部落公法人都還沒有,甚至很多部落,都還沒有部落會議的狀況下,其實沒辦法 有點難是,直接把部落會議,或部落自主自治,直接寫進去身分法裡面)


(釋憲案聲請人
鄭川如 太魯閣族
Maipasilalivas Dailaz-Kuka tu bunun 鄭川如 Truku
我覺得這個是時間的問題 早晚的問題,那現在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之1條,它已經有部落公法人,其實就已經有法律依據了,只是說到目前為止,原民會一直沒有去認定說,哪一個部落符合部落公法人)

(釋憲案回應講座2022.04.03
原住民青年陣線聯盟
Savungaz Valincinan 布農族
Minu'ampuk tu bunun Savungaz Valincinan Bunun
有一個建議應該是,我們得要在至少1年的時間內,先全面盤點,現在關於原住民,在法律上取得身分以後,相對應的不管是行政給付或者是,各式各樣的政策,到底有哪些,而不是再重頭,從法律身分上(解釋))

原住民身分法釋憲案迎來最終結果,學者提醒判決後如何跳脫資源分配及血統主義的框架是值得注意的焦點,原住民族群權利及憲法要件的身分認定標準,考驗著相關機關及立法者,更是台灣社會需要一起面對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