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30
記者
Kimliyan (陸萱) / Tjivuluwan(孫政賢) 立法院

"警械使用條例"三讀通過 4情境可逕行開槍

Tais'an Uninang!各位觀眾晚安,歡迎收看原視晚安報新聞,我是Umas,在新聞一開始,先一起來關注,發生在上個月的台南殺警案,震驚台灣社會,卻也催生出"警械使用條例"的修法進度。近日透過朝野黨團協商,今天(30)終於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放寬警械使用彈性,也把射擊實機明確化之外,也設置"警械使用調查小組",釐清往後的警械爭議案件。

在震驚社會的台南殺警案發生後,各界關心"警械使用條例"的修法進度,30號立法院三讀通過,明訂四種情境下,包含警員遭致命性武器、危險物品或交通工具等攻擊、傷害;或是有事實足以認定,持有致命性武器或危險物品,意圖攻擊他人;再來要是嫌犯有意圖奪取警察人員配槍,或是可能致人傷亡的裝備機具,以及其他危害他人生命或身體,情況急迫時,員警可以使用槍械,逕行射擊。雖然放寬警械使用,但也不是修法,就能立刻到位,在野黨強調,基層員警教育訓練同等重要。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 (鄭天財) 阿美族:
能夠逕行鳴槍射擊,不必再警告性的防範,警察人員的生命安全,這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更重要的就是,未來的相關的訓練更為重要)

(民眾黨立法委員 張其祿:
這個地方我們就在附帶決議中,要求內政部跟警政署,也要有完善的教育訓練跟規劃,來明確地教育宣導,才能夠讓真正逕行使用槍枝的時機,能夠更被明確地執行)

為了不讓員警陷入,危急自身性命時不敢開槍,又怕開槍後捲入司法糾紛的窘境,修法中也設置"警械使用調查小組",若以後發生爭議案件,得以協助釐清真相。另外,在緊急情況下,警察違反使用規定,使用警械以外的各種物品,侵害民眾的賠償,也適用國家賠償機制,免得讓員警執法後,還得面臨司法訴訟,也更能保障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