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兒少法》相關規定,托育機構必須定期接受評鑑,但花蓮縣議員發現,花蓮縣境內的公、私立托嬰中心,到現在評鑑還停留在107年,長達5年未做更新,家長該如何放心。對此,縣府表示,主要是受到疫情影響才會停辦,今年已恢復評鑑。
去年7月時,花蓮一所育嬰中心發生女嬰死亡的案件,家長控訴孩子哭鬧20幾分鐘卻不見保母安撫,最重要的監視器畫面又被一顆球擋住。目前案子已進入司法程序,但該育兒中心評鑑,還停留在107年甲等。
(變聲處理 花蓮民眾:
這嚴重疏失,幼兒安全很重要,你不評鑑的話,那麼業者可能就會輕忽某一方面,重要維安的設施改善。)
花蓮共有4家公托、5家私立托嬰中心,依規定3年必須評鑑一次,但所有資料都停留在107年,長達5年未更新,家長該如何選擇託付。
(花蓮縣議員 楊華美 vs花蓮縣長 徐榛蔚:
所有的公托私托都是安全的,因為在設置的時候,都要符合安全的標準。(縣長,但是申請到它開園兩三年,它難道沒有因為人為的部分,而有改變嗎?)這個就是評鑑的重要性。)
目前國內托嬰中心的評鑑規定,需設立許可主管機關、也就是縣府社會處,每3年評鑑一次。縣府表示,主要是受到疫情影響才會停辦,今年已恢復評鑑。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長 陳加富:
今年我們已經籌備好了,也完成了今年的評鑑,那現在就是結果的部分,我們承辦科會盡快地來上傳。)
另外針對準公托幼兒園的設置安全,議員要求能參與縣府一起前往視察,但縣府表示必須尊重私人單位意願,縣府無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