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8
記者
Aras Sawawan(陳鵬飛) / 許家榮 台北市

政院通過再生能源修正案 地熱開發須部落諮商

近年再生能源開發,常與原鄉地區重疊,卻引發不少爭議反彈,原因大多是族人根本不清楚開發的目的及影響。不過今天(8)行政院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在地熱開發申請就有明確寫到,無論探勘或開發,在部落或原民土地周邊,都須經部落諮商同意程序。而這項草案也準備送進立法院,展開審查工作。

(能源局副局長 李君禮:
我們如果是在原住民的,傳統領域裡面開發溫泉(地熱),一定要依照我們的原基法,第21條的規定,我們要取得民眾諮商的同意,才能夠來開發)

行政院版地熱專章草案出爐!將送交立法院審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地熱專章明確寫到,地熱發電開發的申請流程,當中更要求開發業者,若在原民土地或周邊一定距離,進行開發或探勘,就應踐行部落諮商同意程序,否則就無法取得開發許可。

(經濟部次長 曾文生:
沒有完成原基法相關的要求,他的開發許可就不會被通過 )

(太麻里鄉民代表 陳孫金 排灣族:
你今天沒有給我們答案的話,我不騙你 再來會更,愈來愈激烈,我先跟你預告,我們會愈來愈激烈)

根據地熱資料查詢平臺,全台地熱資源集中宜花東。無論是探勘或準備開發,都曾出現與部落的衝突爭議。因此若法案正式上路,也有望避免爭議發生。但修正草案的諮商同意程序,也明確提及法源依據,就是原基法第21條。但有可能面臨諮商同意範圍,仍排除私有地的疑慮。

(經濟部次長 曾文生:
它的法源是來自原基法,所以其實還是我們會遵照,原基法的規範來辦理 )

排除私有地這項疑慮還是得看草案進立法院後,立委與經濟部怎麼協商。此外,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還有項重大變革,就是增訂規範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的建築物,應於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備,至於相關標準也將另訂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