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部位的新鮮雞肉就擺在傳統市場的架上供民眾選購,老闆忙碌的雙手沒有停過,食藥署修食安法,預計年底前公告,散裝生鮮雞肉應該標示原產地,其中包含大賣場以及傳統市場,最快明年7月1日實施。
(民眾:
我們會問啊這是哪裡的雞,來這邊就聊天。)
(民眾:
(有標產地)我們一目了然,一看就知道。)
(雞肉攤老闆:
民眾都知道我們是自己養的雞,我們會遵照法令。)
根據食藥署先前所預告的「散裝食品標示規定」草案,除了現行有商業或公司登記的大賣場散裝食品,必須標示產地之外,也將小型販賣業者納入,未來傳統菜市場,一般小商家的散裝食品、像是雞肉、蔬果等生鮮或冷凍等散裝食品,也必須標示產地,不過熟食、加工雞肉產品,並沒有納入要標示產地的規範中。
(電訪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 李婉媜:
熟食類的一個產品的話,就是它已經在台灣烹煮過了,那就已經是台灣啦,我們強制標示的部分,還有業者他也可以自願宣稱的部分,那業者如果說,他自己要去自願宣稱說,他的雞肉是國產的,那他就可以宣稱他雞肉是國產的。)
中華民國養雞協會認為,現在國產白肉雞有屠檢標章,還會標示屠宰日期,進口的卻不用,且進口白肉雞價格僅約國產售價的一半,恐怕威脅國產白肉雞生存。
(電訪 中華民國養雞協會 秘書長 王建培:
國產肉它是新鮮好吃,價格也比較高,如果是裡面混到進口肉的話,依現在的技術,要去區分出來還是有困難的。)
根據農委會統計,國產白肉雞年產2.2億隻,土雞1.1億隻,白肉雞占2/3,而國內每年進口冷凍白肉雞21萬公噸,主要是雞腿,以及少量雞翅。針對養雞協會希望進口冷凍白肉雞要標示屠宰日期、及加工品要標原產地的訴求,農委會說,因涉及貿易、法規、市場,還須與衛福部、經濟部持續商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