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s'an Uninang!各位觀眾晚安,我是Umas,歡迎收看原視晚安報新聞,新聞一開始,一起來關注,普悠瑪翻車事件走過四年,昨天(25)在台北高等法院進行"二審"言詞辯論,結束後,家屬召開記者會表示,台鐵未遵守列車保養手冊及採購標準,就讓司機駕駛列車,無論誰來駕駛都可能出事情,但一審判決卻判司機有罪,台鐵官員卻無罪,讓家屬難以接受。
台鐵普悠瑪翻車事件四年過去,8月25號在台北高等法院進行二審言詞辯論庭。在言詞辯論庭結束後,家屬召開記者會,根據去年一審的判決中,司機被判刑4年6個月,但台鐵官員卻完全無罪,讓家屬無法接受,因此抨擊台鐵只會讓基層員工背黑鍋。
(普悠瑪事故家屬 范銘浚:
台鐵買了普悠瑪(號)以後,從頭開始他都沒有按照,原廠的保養手冊下去保養,沒有必要買那麼好的火車,花那麼多的錢,為什麼,買了你也不會去維護,就讓它自己開,直到哪一個司機開到壞的時候,你自己倒楣,這是我們今天(25)在法庭上,我們據理力爭的事情)
范銘浚拿出台鐵採購合約書截圖,表示台鐵沒有按照採購標準使用車輛,更指出台鐵提供的火車設備是有瑕疵的,無論哪個司機駕駛都會有危險,台鐵甚至隱匿原廠事務操作手冊。另外家屬也認為,運安會調查報告中,普悠瑪列車翻車時間點、地點,不可能是4點49分27秒在里程K89+251翻覆,更強調沒有超速140公里,認為台鐵應該要負起責任,而不是完全無罪。
(普悠瑪事件家屬 徐美珍:
普悠瑪事故到現在已經四年多了,對我們 就是 受害者的傷害,一直在增加 沒有減少,然後目前台鐵也沒有在說實話,到如今翻車的點,都沒有確定的點,為什麼說一個實話,是這麼困難的)
而針對家屬指控,台鐵表示,目前不會針對二審辯論庭進行回應。而四年前的普悠瑪翻車事件,奪走18條珍貴生命、造成116人受傷,歷經一、二審後,最終審判將在10月27號出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