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狩獵釋憲案是原住民族權利進入憲法法庭的第一案,為了捍衛原住民族權利的憲法地位,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親自出庭陳述意見。
(原民會主委 Icyang‧Parod (夷將‧拔路兒) 阿美族
野保法在修訂修法未完成之前,我們先用會銜(公文)發布的方式,來解決這兩個法令競合的問題,我們兩個部會(農委會.原民會),也一致達成共識,我們希望狩獵文化,除了傳統文化跟祭儀可以獵捕之外,也包含自用)
原民會認為,原住民族的狩獵文化權的定性上,不只是原住民族各族的集體權利,同時也是原住民個人的基本權利。
(原民會主委 Icyang‧Parod (夷將‧拔路兒) 阿美族
如果要求原住民族人,全數必須事先申請許可,可能等同於強迫族人違反傳統的慣俗,這種對狩獵文化權的侵害是非常的大)
目前林務局已草擬進一步落實部落自主管理的措施,期盼能用更少的限制手段,達成相同公義的目的。原民會也強調,原住民族狩獵文化的核心價值就是永續利用、生態平衡,因此在傳統規範下所實踐的狩獵活動,不僅與環境保護沒有衝突,也能幫助國家的山林保護政策,形成相輔相成的制度。
(原民會主委 Icyang‧Parod (夷將‧拔路兒) 阿美族
關於原住民族獵人的獵槍使用的部分,我們認為原住民,基於狩獵文化,應該也享有進步科技的權利)
透過這次的狩獵釋憲案,原民會也向大法官喊話,還給原住民族基本權利,成為推動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最重要的里程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