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在花蓮溪出海口南岸的嶺頂段,是花蓮縣政府96年公告的史前遺址,但最近被發現,有民眾為了拓寬道路,在當地私自開挖,導致許多3千年前的史前時代陶片Nuduh dxgal外露,包括林班kklawa rmaaw地好幾種珍貴林木也遭殃,文化局表示,目前會先搶救文物,若地主再繼續開挖,可依文資法處30萬到200萬元罰鍰。
這裡是花蓮溪出海口南岸的嶺頂遺址,蘊含3千多年前的新石器時代花岡山文化遺跡,並在96年公告為文化局列冊遺址。但最近被人發現遭地主未經核備,逕行拓寬道路,導致文化層外露。
(民宿業者
Tmsapah ksukun tqiyan
我就看那邊亂七八糟,就把它鋪平,你又沒立告示牌,老百姓哪有那麼厲害,會看那是遺址,我哪會知道那是遺址,不然國家把它買回去啊。)
(花縣府文化局文資科長 黃用斌
Qpahan knkla kndsan Skangki
黃用斌
地主不知道那邊是列冊遺址,所以就進行開闢馬路,發生擾動到遺址的情形,原則上他應該要去申請,簡易水土保持再進行開發,如果說按照正常程序,他只要去跟壽豐鄉公所,申請簡易水保的時候,壽豐鄉公所就會知會我們,我們就會先行現勘或告知,他那邊是列冊遺址,在開發上(就會)有一些限制。)
此外,這裡也是林務局列管的林班地,山坡上不少珍貴林木也因此遭殃 。林務局指出,目前地主拿不出簡易水保申辦證明文件,待警方查證刑事罪證後,林務局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花蓮林管處林政課長 賀立行
Kklawa rnaaw klwaan Skangki
賀立行
如果刑事的部分確認之後,針對森林法部分,我們會追究森林法第九條,就是屬於工法上未經核准,擅自施工的部分,將會追究他的責任,這個部分可能(裁罰),12萬元到60萬元之間。)
對於地主聲稱不知道列冊遺址部分,文化局強調,那是因為地主根本沒有經過簡易水保申請就開挖,才會導致文化層外露的局面,目前已著手進行文物搶救工作,若地主再繼續開挖,可依文資法106條處30萬到2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