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會主委 謝曉星 vs.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 (伍麗華) 魯凱族106年2月底我們核定它(台電)有兩個
一個是蘭嶼遷場的計畫書,一個就是地上場址的計畫書,當初給他們有相關的時間,譬如說蘭嶼貯存場這一個部分,從106年開始加上9年,所以115年要達標,如果它不選擇蘭嶼貯存場,遷回原場地的話,那它採取的另外一個,就是中間暫時貯存方案,3年的尋找場址 5年的新建,4年的搬運 那換句話說 (要啟動喔),現在重點是 當初我們核定了以後,它就送到專案小組,最後他們做成一個決定,時間就應該按照那個時間來走)
15號原能會來到立法院,就朝野立委高度關注的蘭嶼貯存場遷場議題,再次給出具體時程。不過行政院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在2019年提出的過渡方案「中期暫時集中貯存設施」,原定今年2月要完成選址,¤WA5 台電卻以疫情為由,耽擱計畫,甚至連選址程序,也未開放地方居民參與討論,遭立委范雲批評,原能會監督管制不利。
(民進黨立法委員 范雲 vs. 原能會主委 謝曉星:
謝主委 我只想請教你,目前的方案是不是,在公民參與方面是非常地不足,然後我們看其他國家,都已經有法定程序處理,高放射的廢料了,那我們國家都沒有任何的法令,我們有相關的高放射最終處置的規範,那不是法令但那是規範,它是可以去選址的,你所看到這些國外這些,基本上的公民溝通,這是最優先最重要的)
由於行政院早從民國91年,就已成立「蘭嶼貯存場遷場推動委員會」,然而推動至今,仍未有所進展,過去台電甚至因此遭原能會開罰6千萬元不等;面對應兌現的中期暫時集中貯存設施選址規劃,再次跳票,立委鄭天財建議予以裁罰,原能會回應,會再仔細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