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有3項交通新制上路,最受到囑目的是,為了保障父母接送小孩安全,接送7歲以下兒童臨停黃線時間,不受3分鐘限制。
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從12月1日開始施行。新制新增接送未滿7歲兒童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3分鐘限制,這項條規定是擴大既有接送行動不便人士上、下車之適用對象,接送未滿7歲兒童的執法認定原則,不過僅限於接送期間,不包含等待時間。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 張舜清 :
Ciautungpu tamna fu sʉcang 張舜清
它如果是屬於紅線區
那紅線區本來就是
屬於禁止臨時停車
我剛有特別提到就是說
如果說他接送的這個位置
他本來就還是要遵守
現有的一個法令規定
那只是說
他在接送的這個過程當中
接送的期間
是不受3分鐘的限制
你不能一直在那邊待停)
而在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罰鍰上限也從9千元提高到1萬8千元,同時明定加重汽車裝載貨物脫落、掉落及裝載危險物品未依規定車道行駛,因此交通部也推出裝載貨物指引。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 趙晉緯:
Ciautungpu tamna sʉcang趙晉緯
不管是什麼車型
原則上裝載貨物的部分的話
都是應該要由車頭開始往後來裝載
並且平均地分配貨物
此外裝載的時候
應該要有相關的一些裝置來把它綑綁
所以剛好配合這一次
修法加重處罰貨物掉落的部分
剛好我們也順便來宣導
貨物裝載的安全須知)
交通部指出,公路總局也預計在12月7日,邀集貨運工會以實車說明演練,並陸續舉辦講習,避免相關業者觸犯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