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反亞泥自救會不斷呼籲的"亞泥歷史真相調查報告",行政院終於在昨天(9)晚間公布。報告指出,亞泥在取得土地租用過程並無不法,但地方政府的行政作業確實有瑕疵。而對此,行政院從中表達歉意之外,也跟亞泥公司、部落代表,達成四項建議共識。當中就包含:在報告公布一年內,政府必須儘速協助族人,回復原保地的所有權。
(行政院發言人 羅秉成:
調查小組從107年到109年間,召開了多次的會議,完成真相調查報告,有兩點的結論,一個資料顯示,本案並沒有不法的情形,第二行政作業有瑕疵,忽略了(原民)傳統的慣習 )
由行政院在107年6月20號開始,針對亞泥礦場租用原住民族土地的真相調查報告,結論在9號晚間出爐。報告內含政府、部落代表跟亞泥公司三方多次討論下,達成建議共識。其中政府承認了當年秀林鄉公所,在辦理原保地過程的瑕疵。對此將督促花蓮縣府跟公所,分別從特別稅跟土地租金中,提撥一定比例給當地部落做經濟發展 。而亞泥公司也應在採礦期間,逐年提撥一定金額成立基金,跟部落建立共管機制。[[CG2/實 OUT]] 就連未來亞泥公司停止採礦,也要有所作為。
(原民會主委 Icyang‧Parod (夷將‧拔路兒) 阿美族:
要在停止採礦四年前,要提出一個礦區的轉型計畫,也就是怎麼樣再繼續永續經營,原來已經開採完畢的這些礦區,做永續的發展,而不是挖好以後一個大洞在那個地方 )
而行政院也承諾,將在報告公布一年內,針對當地礦場,制定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儘速回復族人原保地所有權。 而這也是因為調查報告中,肯認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的傳統慣習,應在現代土地管理制度被充分採納。要解決長年來制度跟傳統慣習的衝突,原民會也將從"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來著手。
(原民會主委 Icyang‧Parod (夷將‧拔路兒) 阿美族:
那更重要的是,其實我們現在原民會,已經就原住民族保留地,原來是一個法規命令的位階,保留地管理辦法,正在研擬提升為法律)
爭議多年的亞泥歷史事件,過程真相終於有了進展,最終建議也分別給政府及亞泥公司,履行部落土地權利回復跟補救任務。而原民會也強調,這些權利回復計畫,也跟未來亞泥申請礦權展延不通過,或是12號的部落諮商同意投票結果,互不衝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