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行政院"礦業法"的修正版本,正式送進立法院準備審查,法案中明確提到開發商要踐行部落諮商同意。不過也寫到,部落諮商同意程序,可一次性辦理,看在部分立委眼裡仍不符正義程序。時代力量在昨天原民日就呼籲,下個會期儘速排審,也將不合理的規範,透過實質審查的討論過程,進行調整。
斗大標題,催促執政黨儘速讓"礦業法"修法完成。時代力量黨團在原住民族日提到,在礦業法中有關部落諮商同意的修法進度。因為這個已經送到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準備在下個會期審查的版本,時代力量指出,法案要求一次性辦理諮商同意流程,恐怕有損族人權益。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 陳椒華:
因為時空環境的變化,那就是再加上氣候變遷,針對礦業的採取這部分,我們也希望在修法的時候,能夠比如說至少訂個,五年一次(部落諮商同意)
開發商僅需一次的部落諮商同意,等同是"你的祖先已經同意"的萬年租約。過去時代力量及伍麗華、陳瑩及洪申翰等立委,都針對政院版本呼籲修正,認為部落的諮商同意需定期召開。法案主管的經濟部是否聽得進去,也不是沒機會。[[CG2/實 IN]] 立委伍麗華表示,六月分經濟部預告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內容從廠商探勘、開發步驟,都有明確規範行使部落諮商同意的時間點,或許礦業法未來,可以朝這方向邁進。[[CG2/實 OUT]]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 (伍麗華) 魯凱族:
那我相信經濟部慢慢慢慢,也有了一些正確的觀念,那我是在想說,這次送進來,不論是逐條討論的過程,或者是協商的過程,我想只要有範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在,那我自己是覺得滿有信心的 )
法案送入經濟委員會,也就是下個會期有望逐條審查,陳椒華也呼籲到時候召委能儘速排審。不過法案就諮商同意次數的癥結點,是否能符合定期諮商同意的理想?未來立委們仍會持續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