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新城山礦業權展延案去年遭法院撤銷,不過年前卻傳出相關部落玻士岸部落會議主席準備在12日舉辦諮商同意投票,但真相調查、土地返還計畫及地質安全等資訊尚未釐清,引發玻士岸部落部分族人擔憂整體程序不完備且有違法疑慮,今天(8日)到行政院前進行陳抗。玻士岸部落會議也發出聲明稿回應,表示今天(8日)陳抗族人並非部落全體意見,將在明天(9日)發布正式聲明。
『(現場音)諮商同意,充分知情』
屬於重大爭議案的亞泥案,在2018年由原轉會主導的三方會談中,啟動了「土地流失的真相調查」和「礦區地質安全調查」以及去年10月玻士岸部落針對諮商同意向亞泥提出「8大訴求」至今皆未有實質進展。不過日前傳出玻士岸部落會議將在秀林鄉公所的協助下於12日舉辦諮商同意權的投票,此舉不符合「自由、事先、知情、同意」原則,也未依據部落會議組織章程的程序規定辦理,引發部分玻士岸部落族人8日到行政院陳抗。玻士岸部落會議副主席田欽賢表示,12日進行的諮商同意權關係到部落土地、居住安全以及部落提出的8大訴求,要求撤回諮商同意。他說 :『(原音)這次真正的訴求是因為玻士岸部落會議要進行2月12號的諮商同意權,這個諮商同意權關鍵到一些玻士岸亞洲水泥承租的土地,土地大部分在我們部落,還有居住安全,在3方會談裡面,我們就有8大訴求,涵蓋很多我們部落需要的事情,第二屆主席把8大訴求推翻掉,所以我們的訴求是2月12日的諮商同意要撤回。』
對此,玻士岸部落會議發出聲明稿回應,指出8日在行政院的陳情是為少部分族人陳述意見,並非玻士岸部落會議幹部及族人全體共識,且發言內容與部落會議的立場有部分差異。玻士岸部落會議主席張文盛表示,部落會議依照原基法第21條程序,諮商同意投票辦理全部合乎規定。他說 :『(原音)玻士岸部落會議秉持部落多數族人期待,依照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由部落會議多數幹部同意,提出諮商同意投票案,等於就是這次諮商是多數幹部的決議,把決策權交給部落家戶做決定,讓部落諮商同意投票辦理一切合法合規。』
玻士岸部落會議也表示,將在9日發布正式聲明,重申玻士岸部落會議立場。
(圖片來源:記者 drangadrang kunisi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