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興建完成設施長期閒置 南庄鄉公所遭監院糾正
    2022-03-09
    記者 drangarang kunisi 編輯

    苗栗縣南庄鄉公所為妥善利用中港溪閒置高灘地,打造南庄鄉觀光新亮點,經研議後提「苗栗縣南庄鄉中港溪高灘地遊憩環境營造計畫」,卻發生興建完成的設施長期閒置的情況。監察院昨天(8日)指出,針對南庄鄉公所未事先協調解決工程施作聯外便道、適時申請取得河川公地使用許可,及擅自辦理工程變更設計情事,提案糾正南庄鄉公所,另外,對於苗栗縣政府及觀光局未善盡管考的責任,也要求檢討改進。

    監委王美玉及王幼玲調查發現,南庄鄉公所明知本案計畫工程用地沒有聯外道路,卻未事先解決工程施作聯外便道問題,就發包辦理營造計畫工程採購,且未審慎規劃依法適時申請取得河川公地使用許可,導致開工後停工情形不斷,延誤工程施作期程超過5個月。且南庄鄉公所因二期計畫不符補助原則,觀光局不再補助經費後,未考量本身財政情況下,在未經觀光局同意就擅自辦理工程變更設計,再次造成工程延宕,使完工日期超過契約規定日期1年又10個月。監察院針對上述情形也對南庄鄉公所提出糾正。

     

    (圖片來源:監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