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族人迎來勝利! 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孔雀園公司上訴
    2022-03-31
    記者 Abas 台北市

    南投縣政府環評會原於2018年通過孔雀園BOT案環評審查,當地邵族人反對開發提起訴願,環保署隨後決議撤銷該環說書審查結論,孔雀園公司不服提出訴願遭駁回,因此提起行政訴訟,2020年7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審查結論程序上有瑕疵,判決孔雀園公司敗訴,隨後孔雀園公司再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21日判決上訴駁回,邵族人確定勝訴。

    最高行政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孔雀園開發案土地緊鄰邵族袁姓氏族祖靈祭祭儀地點,中間只有臺21線區隔,開發案作為旅館使用所帶來的人潮、車潮,以及由此衍生生活空間的壓縮等,對傳統祭儀地點及開發案周邊地區的邵族文化、傳統生活方式及經濟現況等,如何認為開發行為不會產生負面影響,環說書只以開發案不在邵族文化生活復育園區範圍內,就認為不會產生負面影響,忽略開發案基地周邊因開發行為而受影響的區域也應納入評估,顯有衡量因素不足之瑕疵。

    最高行政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不論開發案坐落土地是否位於原基法第2條第三款所規定的原住民族地區,或有無原基法第21條之適用,原基法都是為了保障原住民族基本權利,促進原住民族生存發展所制定,開發單位之上訴人應更詳細預測、評估其開發行為對邵族文化及經濟現況之影響,據以提出環境保護對策。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原處分有衡量不周、基於不完全資訊而為判斷,以及法定應評估事項未經環評會以合議方式審查的瑕疵,對於孔雀園公司訴願決定予以撤銷,應屬有據,因此判決駁回孔雀園公司上訴。

     

    (資料照片/圖片來源:Hudun Lhkatanamaruta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