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擬參選人4/25起可收受政治獻金 捐贈者要留意4大重點
    2022-04-25
    記者 Kagi‧Maray 編輯

    年底即將進行的九合一大選,內政部今天(25日)表示,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今天(25日)開始可以開始收受政治獻金。內政部提醒民眾,如果要進行政治現金捐贈,需要注意期間、資格、額度及方式4個面向,才能捐得合法又安心。

    內政部指出,政治獻金收受期間,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村、里長擬參選人,是從8月25日起得開始收受,與其他參選人有所不同,但所有收受期限都只到投票日前1日為止。政治獻金捐贈者資格,個人、政黨、人民團體及公司都能捐,但大陸地區的團體則不能捐贈政治獻金。捐贈「額度」,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能超過10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不能超過30萬元。捐贈「方式」,捐贈者不得以本人以外的名義捐贈,有關政治獻金捐贈問題,民眾可向內政部詢問,或至監察院陽光法案主題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