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魯閣族推動自治 爭取劃文化區域
  • 記者 Kagi‧Maray 台北市

    為了讓原住民族擁有自主、自決權利,自治一直是原民各界追求的目標,總統府28日召開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第19次會議,自治議題被提起討論,原轉會委員帖喇.尤道Teyra Yudaw建議原民會及相關部會共同擬訂原住民自治法,並在國家公園及林業園區推動太魯閣自治區域。他說:『建議政府請原民會,會同中央相關部會進行跨部會的協商,修正、制定原住民族自治法,作為自治的法源依據,請政府同意現在的花蓮縣秀林鄉太魯閣區域以萬榮鄉林田山林業文化區域,作為太魯閣族自治的空間。』

    同時也有委員認為,國家公園制度下的共管機制,欠缺原民主體內含,透過設立民族自治區,可以達到民族發展及保育的目標。委員萊撒.阿給佑 Laysa.Akyo說:『國家公園的共管機制的內涵,普遍受到部落的質疑,從馬告國家公園、檜木國家公園裡面的共管計畫,看到的只是共管委員中原住民的比例分配,卻看不到原住民族的主權、主體何在。原住民族非常了解最佳的保育方式是來自於傳統的生活智慧,因此我們強烈建議,設立泰雅族民族自治區,可以兼顧民族與保育的制度,以現有的馬告檜木國家公園為泰雅族的民族自治的一個空間。』

    主持會議的原轉會副召集人賴清德表示,對於委員提出來的意見,政府都都會逐一地去推動解決。關於土地議題原轉會歷經多年調查,釐清原住民族土地流失的歷史過程,調查結果也會在今年年底出版完成,為過去的歷史補正,也能成為後續政府與族人在土地上討論協商和解的基礎。
     
    (圖片來源:總統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