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與內政委員會,9日召開第一次聯席會,逐條審查立委鄭天財與高金素梅等人,所提出的「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四條修正草案」,其中針對第三條鄭天財等人提出原民會主委應由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輪流擔任,其主委由行政院長提名,並由具原民身分直轄市議員、鄉長召開審查會同意後任命,立委鄭天財說:『族群之間有大的差異,我是公務員出生,然後我這樣去跑,在公務員的任內山原、平原都會區我是常去的,但如果我們去仔細分析,這17年的主委平地原住民就在平地原住民的地區阿,加上都會區阿,對原住民的事實、問題,確實還是有落差,我是就現況提出修正。』
鄭天財強調,希望透過山原、平原輪流擔任原民會主委的機制,打破原民身分限制,不過立委鍾家濱質疑修法後恐怕有技術問題,影響整體原民族群的代表性及公平性,鍾家濱說:『一個代表性原則,一個公平性原則,代表性原則不宜再強化山原跟平原的差異,尊重不同族群的語言跟文化,但是我們希望原住民族在台灣有特定的法律地位,我們應該珍惜,第二個公平的部分,輪流擔任的法律設計,不太容易落實所謂公平的效果。』
原民會主委是否應該由山原、平原輪流擔任立委各有想法,隨後召委吳宗憲宣布,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修法予以保留,交付協商。
(圖片來源:截自 國會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