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地門鄉長曾有欽公務車私用 判處拘役50天緩刑3年
  • 記者 sauniyav 編輯

    屏東地檢署 調查三地門鄉長收受工程賄款弊案,調查後發現,三地門鄉長曾有欽並未涉案,但卻涉及公務車私用,屏東地院審理後依背信罪,判處曾有欽拘役50天,緩刑3年,六十七歲的曾有欽出身教育界,曾任國小校長多年,轉戰政壇後當選鄉長,曾有欽公務車私用的判決結果,縣府表示並不會影響他的鄉長職務。

    但前秘書韓志寬及前路燈管理員周維平,涉嫌貪汙治罪條例部分,屏東地方法院將另外審理。

    (圖片來源:屏東縣三地門鄉 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