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跨20年的土地糾紛案件,發生在台東成功鎮新港段的兩筆土地,原先是一位,叫做蘇清榮的阿美族人,他從日據時期開始,就在這片土地上耕作,後來因為國民政府來台,土地全數收歸國有,才展開向政府承租土地的過程。
但是萬萬沒有想到,後續,卻因為土地主管機關在行政作業上的瑕疵,導致蘇清榮的家族要續租土地,甚至到後來,要申請原保地增劃編時,屢遭駁回。
對此,立委伍麗華和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日前(7月27日)邀集相關單位,希望協助這起陳年舊案,能有新的進展。
(陳情人 韓選棠:
Seediq mege patis 韓選棠
那一直拖到今天 20年過去了,剛剛也講了 登載不實,現在中華民國各地都在發生。)
這一起,發生在台東成功鎮新港段新港小段,約3.4公頃的2筆土地上,早於日據時期,名叫蘇清榮的阿美族人,已在當地進行耕作,直到國民政府來台後,土地收歸國有,到了民國42年,蘇家人向台東縣政府承租土地,並成立「新港合作農場」,但後來因為經濟不景氣,民國56年農場解散後,蘇清榮持續以個人名義,獨立承租這2筆土地,沒想到民國76年,租約到期,蘇清榮前往鎮公所辦理續約的過程,卻多次因為行政瑕疵受阻,來回奔波近6年,縣政府承認疏失,才讓蘇清榮重新取得租約。
但爭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到了民國84年,遭有心人士檢舉,鎮公所會勘人員,根據土地占用人口述,認定承租人並沒有自耕事實,最終台東縣政府決議,撤銷租約。
這橫跨20年的土地爭議,族人不斷向監察院與台東縣議會陳情,相關單位也做出調查報告,卻因為該段土地,仍有其他占用人同時使用,國產署擔憂,未來如果直接增劃編原保地給蘇清榮,恐衍生出後續的土地糾紛。
(國產署組長 陳美芳:
Cucang kocansu 陳美芳
台東縣政府同意他(蘇清榮)來,是同意他申請(原保地增劃編),這個案子後來在93年的時候,國產署有表達到,這個有使用上的糾紛,要等它疑義釐清之後 再議。)
(台東縣政府地政處地價科長 劉玉琴:
Ticiyakocang Ticungcu Taytongsen 劉玉琴
那蘇清榮(土地租用人)他只是一個代表這個農場的代表人而已,那整個承租的權利主體,應該是屬於新港合作農場這個部分,我們從我們的清冊裡面是,他在75年11月的時候,(新港合作農場)才終止這個租約,那至於什麼 的情況 的原因,是怎麼終止,因為我們內部已經沒有資料可以查詢了。)
(陳情人 蘇韓騏峰 阿美族:
Seediq mege patis 蘇韓騏峰 Amis
都已經成立專案小組報告,它(監察院)這邊都已經做出結論說,在民國56後至76年該土地,由蘇清榮先生以個人名義承租以及耕作,我不相信它是無中生有,會成立一個專案小組,調查完畢之後還做出一個草率的結論。)
對此,立委伍麗華及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7月27日召開協調會,希望回到原保地增劃編的處理原則,只要符合其中要件,便可進一步認定是否准駁,或者同意增劃編為原保地。
(監察委員 Walis‧Perin(瓦歷斯‧貝林) 賽德克族:
Cencaweyen Walis‧Perin(瓦歷斯‧貝林) Seegiq
到現在如果有中斷的話,必須要去查這個中斷的原因在哪裡,是不是有一些外力,或者是政府相關單位不讓他去使用,當然就會發生中斷 ,那這個但書,事實上原民會的辦法裡頭,也容許他去做,可以去申請保留地的相關的因素,這個都可以解決。)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 魯凱族:
Riwe Mincintang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 Rukai
如果說在77年2月1號之前,有一個所謂的租約以及耕作的事實,即便是中間因為很多的過程,有租約中斷的行為,我們還是可以申請劃編為原保地,那只是說在租約的過程當中,可能就造成租約中斷或者是其他的人進來占耕使用,,那造成這樣的後續的情況複雜,不過我們今天的結論就是回歸到原點,我們就是請原民會來主責來負責,去釐清這個租約中斷的原因。)
接下來1個月內,原民會必須協調有關單位,釐清該案租約中斷的原因,並提出調查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