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8
記者
Bunkiatr Katatrepan(陸浩銘) 台東市

縣府得花6.29億買美麗灣 環團怒:全拆才省錢

台東在地環保團體,28號上午前往台東縣議會請願,認為台東縣政府花6億2千9百萬元,向業者買回飯店建物,除了跟市價有落差,環團還質疑,應調查歷任縣長是否涉嫌放水?讓財團可用建物向銀行貸款6億多,環團要求縣議會監督縣府,並公開仲裁資訊及鑑價報告,同時調查歷任縣長行政責任。

(台東縣公督盟執行委員 廖秋娥:
違反環評 從徐慶元時代就開始了,應該停工而不停工,是從鄺麗貞時代就開始了,到了黃健庭時代,事實上法院都在訴訟中,黃健庭不應該,重發建照跟使用執照給業者,因為業者拿到使用執照,所以美麗灣才得以超貸6.6億的錢)

環團指控縣府黑箱作業,花費公帑6億2千9百萬元,卻不公開仲裁資訊,另外環團指出,美麗灣蓋在沙灘上的泳池及親水設施都是違建,要求縣府拆除全部建築。

(反反反行動聯盟代表 林淑玲 阿美族:
如果以一般的拆除方式,初估花費要3,600萬,如果只是單一個游泳池拆掉,我相信這個成本,我相信營造業也不敢接,因為這是一個高難度的事情,反而全面拆除,才是為縣府省錢的方式)

(台東縣交觀處長 余明勳:
關於建物本身是否拆除怎麼拆,有一些環保人士也覺得,拆本身是不是也要經過環評,因為它對環境的影響其實也是滿大的)

縣府回應,尊重環團與各界民意人士意見,但公開仲裁資訊還要業者同意,至於拆除或保留建物,希望能廣納各界意見,找到合乎在地需求及合法方式,以最適當處置方法,解決美麗灣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