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露營活動的蓬勃發展,原鄉地區興建露營區也形成一股風潮,但是在看似前程似錦的發展下,也隱藏著水資源分配不易的哀愁。新竹縣尖石鄉錦屏村11鄰簡水管委會,就發現有會員疑似是以申請民生用水之名,行營業露營區用水之實。經過一番制止後卻引發一連串後續爭議。
(尖石鄉11鄰簡水管理委員會主委 劉月雲 泰雅族:
我們裡面有跟他說,我們只提供民生用水,如果說你要大量使用水的話,就請你自行拉水源,過年前他們就一直擴大擴大,整個貨櫃愈來愈多,然後我們那邊的居民,就覺得愈來愈不對勁,好像是過年後還是過年前,就有三座十噸的水塔,放置在他們裡面)
主委強調,在經過管委會提醒之後,該業者仍大興土木持續引用水源,依照組織章程,第11條清楚寫著僅提供獨立民宅使用,集合住宅、營造商之營造住屋則不提共。且第18條也明訂使用者不得私自拉牽管線,違者將拆除並報警處理。另一名委員認為該外來業者已經嚴重牴觸章程,影響部落用水。
(尖石鄉11鄰簡水管委會委員 Hetay Payan 泰雅族:
露營區用的水實在太大量了,尤其他們是六日來,六日我們也待在家,要洗衣服要幹什麼,結果到時候就,完全大家都沒水,我看了這麼多,只有他這麼硬,一定要跟我們搶水,公約都已經制定了,你不可能,你外地人來推翻我們)
對於管委會的指控,投資業者強調目前只在試營運階段,露營區內過去所使用的水源確實是簡易自來水,但目前都已經重拉管線。
(投資業者 林振森:
有這樣的想法,但是因為,你還要透過商業的登記,你才有辦法去做一些,合法的開立發票,點點滴滴的事情,關於水源的部分,我們自己,已經照他們大家的意思,我們已經找到,另外一個新的水源,也請我們附近的鄰居,已經幫我們拉好新的水源,我們現在所有裡面用的水,都屬於我們新水源,而不是部落共同的水)
尖石鄉錦屏村11鄰簡易自來水管委會,在108年成立並制定公約,為的就是要穩定四部落的民生用水,但原本就水資源缺乏的原鄉,在面對雨後春筍般設立的民宿、露營業者,如何捍衛水權也成了地方重要的民生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