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5
記者
Ciwas Yamai (蔣淮薇) / puljaljuyan (李耀維) 立法院

原文會發展新媒部門 持續製播原民相關議題

面對數位匯流的全媒體時代,台灣當前少數同時擁有電視與廣播等傳播事業的原文會,日前已通過董事會決議,統籌發展"新媒體部門"。

(原文會董事長 瑪拉歐斯 雅美(達悟)族:
所以我們目前也擴大編制,讓新媒部同仁能夠來執行,新聞節目或是其他數位媒體的產品。)

不過在有限資源與人力下,開發全新部門,並非一蹴可幾。立委伍麗華拿出公視與原視的年度預算一比,發現兩者光是在基本捐助收入上,就差了兩倍多;若以央廣與原廣臺相比,兩者預算更相差6倍以上,連帶可能導致節目製播數量和員額編制受限等結果。因此伍麗華舉出"文化基本法"第16和24條明定,國家應編列預算提供穩定財源,並設置文化發展基金,辦理文化發展及公共媒體等相關事項;質詢文化部長李永得,如今已改由原文會自主營運的原視和原廣臺,是否也算在"公共媒體"的一員?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 (伍麗華) 魯凱族 vs. 文化部長 李永得:
其實公共媒體可以有很多個,不同的角色跟單位 不一定就是說,它就是(隸屬於)公共電視基金會,下面的(媒體)才叫作公廣集團。(事實上原民台也算是公共媒體的一種。)

14號在立法院教文委員會邀集下,國內所有公廣集團全到齊,就"公共媒體法"推動進度與全球數位化發展議題,進行報告。立委鄭天財列出106年期許原視達成的4項目標,認為直至今日,僅第二項達標。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 (鄭天財) 阿美族:
別讓權益睡著了,請看原民台!這個部分真的要加強,想知道有關原住民族任何資訊,請看原民台!這個也還是要去加強,其實跟今天的主題也有關係,數位化各方面都會有關係。)

不過立委高金素梅認為,原視過去曾製播許多優質節目,卻不積極向外推展,因此難以減少外界對原住民族的刻板印象,認為原文會必須深刻檢討。同時要求,應加強與原民會和其他公廣媒體橫向聯繫,幫助社會大眾認識原住民族。

(無黨籍立法委員 Giwas Ali (高金素梅) 泰雅族:
這麼多的東西產出來的好的節目,能不能跟我們的(原民會)經發處,跟觀光局合作呢?我把觀光局、文化部還有原民會的經發處整合起來了,你們根本不會利用這個平臺。)

原文會董事長會後受訪表示,原視節目要在其他頻道播出,牽涉到頻道購買預算,執行上相對困難。但強調,未來原文會將努力在MOD建立非商業頻道策略聯盟,協助推廣原視節目。另外也會積極爭取文化部的文化發展基金預算,幫助原文會能在足夠資源下,持續製播原住民族相關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