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4
記者
Siku Yaway / Iku Lo'oh (張治平) 台北市

狩獵釋憲案結果即將出爐 自製獵槍問題再度浮現

(憲法法庭鑑定人 Awi Mona (蔡志偉) 賽德克族:
我們有狩獵的傳統,自製獵槍從來都不是我們的傳統。)

學者跟原民團體大聲疾呼多年,原住民族根本沒有製槍專業技能,也說過自製獵槍不是適當的槍枝管制政策,因為從材料、製程到管理,不僅風險性高,自己打造槍枝,根本就是變相鼓勵民間小型兵工廠設立,而這樣的規定到底從何而來?

(聲音來源 法扶原住民族法律中心專職律師主任 林秉嶔:
今天這起事件的始作俑者,它就是中華民國內政部,民國72年我們在制定,槍砲條例的時候,立法者也強調我們要尊重,原住民使用制式獵槍的權利,但是因為內政部長期行政怠惰,(後續)才在立法院的要求之下,自己去創造一個所謂,原住民有自製獵槍的傳統,一直延續到現在。)

等不到政府打造安全的制式獵槍,後續原住民族人的生活工具,就此蒙上治安疑慮的標籤。

(花蓮刑大副大隊長 韓修愛:
本縣近年發生數起,不當使用自製獵槍致生傷亡案件,民眾依法持有使用自製獵槍,應注意安全,避免操作不當使用,而發生自傷或傷人事故。)

只是自製獵槍到底是不當使用才傷到人,還是本身就不安全?

(聲音來源 法扶原住民族法律中心專職律師主任 林秉嶔:
警政署他們自己的委託研究報告,都已經有指出了,自製獵槍這件事情,因為他的製程不固定,然後設備又簡陋,再來材料也是非常地隨意,因此它本身存在就是不安全,我覺得這樣子是,不但倒果為因,而且是很不道德的一個指控。)

現行法律跟生活上形成落差,反而容易造成漏洞跟原住民族文化流失,要達成有效管理,律師認為應該從根本解決,由政府提供制式獵槍,一方面製程穩定,也能控制獵槍殺傷力,整起販售自製獵槍事件反而凸顯出,法律要求原住民族只能使用自製獵槍來狩獵,是不合理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