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laz tu ispashal Incumin hai na'ispalimantuk
今年1月,司法院大法官即將針對原住民身分法釋憲案,舉行言詞辯論,當中主要爭點在於,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規定原住民跟非原民結婚所生的子女,必須從具有原民身分的父、母姓氏,或從傳統名,才能取得原住民身分,是否限制哪些憲法權利?其中一位釋憲聲請人,輔大法律系副教授鄭川如表示,目前多部法律在在指出,血緣主義早已是普遍世界認定身分的重要原則。
(司法院大法官 黃昭元:
Hunging sadadadu tu bunun 黃昭元
在這裡算是跟各位報告
我們接下來明年(2022年)
一定馬上就會有一件
是關於原住民身分法)
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正式公告,111年1月17號將針對"原住民身分法"相關聲請解釋案,舉行言詞辯論,包含吳陳春桃、劉陳春梅及吳若韶等3人。主要爭點在於,現行依照原民父母姓氏取得原民身分規定,是否限制人民的憲法保障權利?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鄭川如 太魯閣族:
Masnanava sia daikaku tu bunun 鄭川如 Truku
像我這樣子的原住民女性
跟漢人結婚生的小孩有很大的機會
都不會有原住民的身分
因為漢人就是從父姓
結果導致原住民媽媽就會
沒有辦法把原住民的身分
傳給原住民的子女
就會產生這樣憲法平等權的疑義)
正因為憲法第7條明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CG3實out]],但原住民在取得身分上,卻因歷史淵源,設有一定門檻,像是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規定,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必須從具有原住民身分的父、母的姓氏,或原住民傳統名字者,才能取得原住民身分,恐產生違憲之虞。因此輔大法律系副教授鄭川如,多年前就曾為了孩子的原住民身分打訴訟,最終仍因現行規定,敗訴收場,因而選擇在2018年12月,聲請釋憲。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鄭川如 太魯閣族:
Masnanava sia daikaku tu bunun 鄭川如 Truku
在中華民國法律上還有一個
叫作蒙藏族身分證明條例
它也有在第3條第2項規定說
親生父母之一方為蒙藏族者
得取得蒙藏族身分
所以也是一樣採血緣主義
親身父親或者是母親其中一人
是蒙藏族身分的
他的小孩就可以取得蒙藏族身分)
此外,國際法第2條也規定,只要父母一方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小孩就可以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因此從種種法律相互印證,血緣主義已是普遍世界認定身分的重要原則,未來是否有機會,在大法官重新解釋下,讓每位族人擁有平等取得原民身分的權利?各界都在引頸期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