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觀眾還記得前幾年屏東永久屋被法拍的事件嗎?自從永久屋居民取得所有權狀之後,永久屋就成為了法院能進行法拍的標的,但這與永久屋僅能以"繼承"取得的方式相互牴觸,甚至後續也衍生出許多問題及疑慮。因此行政院這周拍板通過災防法修正草案,明定永久屋不能法拍,草案也將送到立法院審查。
(消防署長 蕭煥章:
未來只要是政府,或經政府核可的民間單位,所興建無償給受災民眾的住宅,不能處分 設定負擔 出租,更不能作為強制執行的標的 )
行政院7號拍板通過災害防救法修正草案,當中增訂第五十二條,明定法院不能將永久屋作法拍標的。
立委伍麗華回想過去擔任屏東縣原民處長時,曾透過三方契約中,以拆屋還地的方式,阻止永久屋法拍命運。但只要走上法院途徑,後續仍要面對一堆問題。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 (伍麗華) 魯凱族:
其實受災戶就是因為沒有錢,才會這樣子被法院去做拍賣,所以我們還要去協調,怎麼幫助這個受災戶,他沒有錢返還這個買受人,我們還要去居中協調,去做債務協商 )
而市場上,覬覦永久屋買賣的人也不少,過去就曾有有心人士,想以低價30萬收購法拍永久屋,再以120萬高價售出,謀取暴利。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 (伍麗華) 魯凱族:
那些掮客他其實是看中什麼呢,因為有很多的原住民也是受災戶,但是可能是兄弟姊妹他沒有分配到,所以他也很想要買永久屋,跟他的親人一起住在永久屋社區裡面,所以那些掮客,他就鑽這個漏洞,他就趕快去收購這些永久屋 )
縱然永久屋捐贈當初就有明訂,對象僅限災民,但就怕有心人士鑽漏洞,伍麗華認為災防法修訂等不得。
另外,院版災防法修訂草案,也因應地制法增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的相關規定,將烏來、復興等地區納進災防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