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際兩公約第三次國際審查,在法務部正式落幕,而國際審查委員主要針對原住民族權利、健康、以及投票權提出意見。原民團體對此也召開記者會,希望政府能夠落實兩公約民族自決,以及聯合國知情同意原則。
13號非營利團體集結在法務部門前,大聲呼喊訴求。隨著國際兩公約第三次國際審查落幕,原民團體跟其他非營利團體,集結法務部大門前召開記者會,希望政府落實兩公約民族自決,以及聯合國知情同意原則,別再顧左右而言他。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長 Yapasuyongu Akuyana(陳旻園) 鄒族:
其實審查委員他語重心長的就是提到一件事情,為什麼我們(提出)的這些題目,從2013年在講的到現在都是一模一樣的東西,他就很好奇就說難道完全都沒有任何進展嗎?那我們這邊也很直白的講說,確實就是說從2013年的公約審查,到現在這樣子的第三次的公約審查,我們針對每次審查委員所提出來的結論性意見,確實是沒有看到實質的進展。)
兩公約也就是《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而根據消息來源,這次國際審查委員提出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主要針對原住民族權利、原住民族健康跟投票權三大面向。首先針對原住民族權利,國際審查委員提出六項重點:台灣仍然存在違反兩公約及聯合國知情同意原則,政府應立即跟原民合作,審查和修訂現有機制。第二點針對政府在原民土地或領域上貯存、放置核廢料一事,應提供補救措施,訂定具體時間表,徹底清除核廢料並恢復環境。第三點針對平埔族人的地位,他們有權力根據《公約》以及《聯合國原民權利宣言》決定自己的身分。再來針對設立原民理事會事宜,審查委員應透明提名和甄選程序。應修訂憲法跟原基法,制定一項原住民族策略。最後認可政府對原民文化及語言保存的努力,針對政策、策略和方案應再進一步加強促進與保護。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長 Yapasuyongu Akuyana(陳旻園) 鄒族:
對於FPIC(自由、事前、知情同意)原則,這個我們過去在台灣在適用的時候,似乎都是把它用在很後端的機制,就是說所有的政策都決定好了,最後面再由族人去決定說我要或不要,而且我們目前在也只把它限於這個所謂的(原基法)21條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或學術研究這個地方。)
(中部平埔族群青年聯盟成員 王商益 道卡斯族:
原民會已經有針對平埔族群,無論是人口或者是聚落都有做過很多次的,透過學者專家的調查,所以其實應該已經有充分的資料,可以在關於回復平埔族群身分或者是權利相關,義務上面的策略或者是政策的擬定,其實已經都非常完整了,所以我們認為說,平埔族群回復原住民族身分應該是立即性的,不應該再做拖延的一個政策了。)
另外針對原住民族的健康,審查委員會鼓勵政府應加速通過《原住民族健康法》,而投票權的部分,審查委員認為,依據《憲法》及《原基法》的原民行政劃分,原民無法享有參與決策的權利,包括立法委員的選舉應採取補救措施,讓原民有效參與政治。為了落實兩公約內容而頒布的《兩公約施行法》已經實施了十幾年,而距離2013、2017年國際兩公約審查委員會提出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又過了幾年,政府是否又做到,都逃不過活在台灣這片土地上人民的眼睛。而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長也表示欲速則不達,但面對國際審查委員清楚的建議,希望望政府能從自由、事前、知情同意原則開始,正視原住民族所面臨的問題,別讓一切化為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