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頭轉往立法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即將在這個月底退場。今天(17)立法院三讀通過促轉條例修正案,將轉型正義工作分散到各個行政部門,另外也在行政院新增"人權及轉型正義處",擔任相關會報的幕僚工作。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17號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其中最大變革,就是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即將在這個月底退場解散。
(民進黨立法委員 劉世芳:
首先行政院要成立,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並設人權處,促轉會的各項業務,分別會移交到各部會,包括法務部內政部文化部衛福部,教育部跟國發會 )
後續轉型正義工作將由行政院設置的"人權及轉型正義處",擔任相關會報的幕僚單位。另外內政部主管處置威權象徵等事項,法務部則擔起平復國家不法,及識別與處置加害者的作業。另外文化部、衛福部及教育部等單位,也都在轉型正義工作上各司其職。轉型正義工作,分散六處行政部門,立委們也賦予期待。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 王婉諭:
促轉會在解散之後,在檔案的徵集和開放應用,在威權象徵的移除和責任的追究上,都遭到許多的困難,之後應該要由承接各項業務的,行政部門面對 )
同時立法院也三讀通過"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修正案,但卻有執政黨立委投下棄權,認為修法案被修的七折八扣。
(民進黨立法委員 賴品妤:
本版本的第六條針對生命自由損害,提出比照冤獄賠償標準,對照院版的採用基數表,要求原物返還或市價全額賠償,對照院版的折價賠償,我的版本是對於受難者權益,最基本的堅持,很遺憾看到院版打折再打折,成為今天三讀的版本)
此外國民黨立委李德維也強調,受難者權益回復不容許有打折情形。而這就看未來,內政部將新設的"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人權利回復基金會",該如何運作,落實權利回復的各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