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到地方議員選舉制度的問題,設籍在非原鄉的山地原住民族人,如果所在縣市沒有山地鄉、區,就無法有一席山地原住民議員產出,甚至還不能把票投給平地原住民的議員候選人。因此立法院近日啟動修法工程,將法案調整為,只要縣市內有山地鄉,或是山地原住民人口有一千五百人以上,就應該有山地原住民選出的議員席次。而修正草案在今天(18)送出內政委員會,交由黨團協商。
現行地方議員選舉,若設籍在沒有山地鄉的一般縣市,山地原住民族人無論人數多寡,都無法選出議員席次,只能被迫將票投給一般區域議員,不過平地原住民只要達1,500人就能選出平地原住民議員。制度不同調,立法院啟動修法。18號在內政委員會上達成共識,以立委高金素梅草案版本送進朝野黨團協商。
(無黨籍立法委員 Ciwas Ali(高金素梅) 泰雅族
我的版本可以增加,山地議員席次的縣市,我們看一下112年,年底的人口數據推估,可能會增加的縣市只有,彰化縣 雲林縣 基隆市 新竹市,只有四席山地議員,所以本席堅持修法,是為了制度上的公平,跟維護山地原住民的參政權。)
高金素梅版本與立委鄭天財、伍麗華等人提出的方向相同。而草案大致是以縣市有山地鄉,或是轄內山原人口達1500人以上,只要符合其中一個條件,就應有山地原住民選出的議員席次。而高金素梅版本,也針對縣市若山原人數不足1,500人,但若與平地原住民人數合計有達1,500人以上標準,也應有原住民選出的議員席次,山地原住民族人就不用將票投給非原民候選人。不過現行法規將原民議員席次,算入該縣市議員法定的總額內。要避免非原民及原民參政的衝突,原民立委強調,山原席次應採"外加名額"制度。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 阿美族
縣市議員的部分,就是要把總額拿掉,原來的條文,以縣市議員的總額,我們把總額拿掉,然後針對山地原住民的部分,怎麼樣去保障。)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 魯凱族
希望比照直轄市議員,來調整縣市議員,鄉鎮市代表的應選名額,採什麼方式,採總額外加的方式。)
不過委員會暫時沒對鄉鎮市民代表提出修正,而草案已獲得內政朝野委員共識,送出委員會。旅居並設籍在原鄉以外的山地原住民族人,參政權有望在修法三讀後,取回同等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