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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立法院召開朝野協商,要保障設籍在沒有山地原鄉縣市的原住民族人,能選出山地原住民議員。經過討論後,朝野及行政機關得出共識版本。未來各縣市山地原住民人口在1500人以上,就能有山地原住民議員。經會議統計若修法三讀通過,基隆市、新竹市、彰化縣以及雲林縣都將增加原民議員席次。
朝野立委及內政部長開心留影,針對《地方制度法》無山地原鄉之縣市,原住民議員席次保障,7月5日得出協商共識草案。
(無黨籍立法委員 Ciwas Ali(高金素梅) Atayal
那我們今天(5)修了這個法之後,會增加5席原住民的議員,包括1席平地原住民議員,4席山地原住民議員就在都會區裡面,然後第二個就是針對代表(議員)的部分,我們打破了山原平原加起來要2千名,就可以選1席(原民議員)。)
地方制度法第33條協商版本,除了維持原本有平地原住民1500人以上,應有1席平地原住民議員之外,新增有山地鄉或是山地原住民人口在1500人以上,也應選出山地原住民議員。甚至打破山平原之分,新增無山地鄉縣市,山平原人口均未達1500人,但原民人口總合達2000人以上,就能選出原住民議員。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鄭天財) Amis
原住民的議員名額是外加不會影響到非原住民,這跟當初我去修直轄市議員的時候是一樣的。)
強調不影響區域議員席次,修法草案中還增加非原民議員,維持111年席次條款,也將區域議員名額對應的人口級距部份下修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 Rukai
因為有一些像是屏東縣,他們可以面臨這次我們的計算公式,它可能一次會掉非常多席次,所以我們也針對這個部分去修。)
雙贏局面,協商會議主席高金素梅表示,修法獲得朝野立委及行政機關支持,有望這個會期三讀通過。
(內政部長 劉世芳
那也是可以跟很多原住民的朋友講說,有志於參政的人,有志於服務我們,原住民聚落的很多朋友,未來在參政上面更有比較多的機會。)
內政部長劉世芳指出根據內政部113年5月人口資料,修法通過將在雲林縣、基隆市、新竹市、彰化縣各增加一位山地原民議員,另外雲林縣平原人口目前也達1500人以上,符合選出平原議員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