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5
記者
Kacaw·Mayaw(周浩伊)/許家榮 基隆市/台北市

內政部修正"租屋電費新制" 7/15上路

7/15 aring paki giqas gaga sbiq renki kinsyugsn ngasal

內政部近日修正租屋電費新制,要求房東要以「用電度數」計費,不可以超過電費單上、每期每度的平均電價,7月15日上路。

炎炎夏日一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打開冷氣,而最近對租屋族來說有福了,因為內政部修正租屋電費新制規定,要求用電度數計費,不得超過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7月15日就會上路。

(電訪 租屋青年 'Aminang 阿美族
我們電費是按照台電繳的,所以帳單直接寄到家裡,我們就直接拿著帳單去繳。)

(租屋青年 Hanako(盧沁妍)  Amis
現在是要由房東告訴我們多少,然後我們再匯給房東跟房租一起,(你會擔心這件事情嗎?)因為畢竟不是直接看到那個(帳單),用了多少電,然後花了多少錢。)

內政部也明訂,若房東不用電度數計費,所收取的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每期電費總額,也就是說房東不能超收房客電費,但要注意的是,舊租約將不溯及既往,但租賃雙方同意,仍可約定適用新制。

(電訪 租屋青年 'Aminang 阿美族
如果是明訂的話,我覺得這樣也比較清楚,我覺得對房東跟房客來講,就是也很清楚,也不用再跟你多花時間一定要去協調這件事情,或是到最後可能 ,本來簽約的時候說好啊,然後後面又會爭執什麼的。)

不過民眾也擔心,即使房東不超收電費,可能也會變相漲房租,對此,內政部也強調,若發生類似狀況,可向地方消保單位申訴,而房東最高可處50萬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