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國路口交通事故發生率越來越高,光是汽、機車的事故就佔了6成,行人的部分也佔4成以上,為降低事故發生,交通部與內政部召開記者會表示,將從9月1號起,展開為期一個月的路口安全大執法,要來嚴格取締。
(交通部長 林佳龍:
當然罰只是一個手段,最重要是希望大家能夠 ,路口慢看行 行人優先行,不管是汽機車或者行人,都有要遵守的(交通)規則
(內政部長 徐國勇:
我想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把尺,3公尺的距離大家都了解,就是一個車道(的距離),所以如果車子過來的話,車子已經到那個車道的話,那你就要注意行人在哪裡,所以為什麼說要慢 要停 要看,原因就是這樣)
交通部這次設計對路口取締的項目分為兩大項:一.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闖紅燈及紅燈右轉。二.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提醒用路人要有正確的交通安全觀念,保障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
(民眾 玉玲 阿美族
很好(路口安全大執法專案)阿,然後有保障到,小孩子跟老人家的安全考量)
(民眾:
就過馬路的人,開時取締了,大家就會比較小心,也不會再造成事故)
至於執法如何認定,包括路口無人指揮時,汽機車在行人穿越道上,需距離行人3公尺,低於3公尺可取締,如果行經行人穿越道,不聽指揮強行通過,將直接認定違規路口未禮讓行人,汽機車最高可處三千六百元罰鍰。但民眾不要以為擁有絕對路權,過馬路低頭滑手機未注意標誌或闖紅燈,而因此違規,小則傷荷包,嚴重恐釀成自己和他人受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