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瑞穗鄉今年一月間,有一名41歲潘姓男子,帶三名友人上山打獵,疑似追捕山羌時,誤闖楊姓果農的私人柚子園,黃姓友人觸電摔倒,潘姓男子想拔插頭救人卻也觸電,最後送醫不治。地檢署日前公布偵查結果,因楊姓男子未設置明顯警告標誌,加上未注意電網的電流強度,最後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
今年1月間,花蓮瑞穗潘姓男子深夜跟朋友上山打獵,卻因誤觸柚子園電圍網,造成1死1傷,果園主人楊姓農友因未設置夜間可辨識警告標示等疏失,涉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嫌遭檢方起訴。
(光復鄉居民 萬先生 阿美族:
像我們這種打獵的人,不會去那個果園,因為怕有些(果園)用其他方式,去驅趕那個動物 野生動物,因為他要種他的果實啊,盡量都不會去那種地方啊,我們都會去我們自己的山上而已,比較了解自己的山,要懂得領域啦,說這是誰的地盤是誰的地這樣,該去還是不能去這樣子啊)
(達拉讚部落Kakita'an Totoy Liliw(曾金德) 阿美族:
對於這個事情,我們還是很遺憾,既然是去打獵了,應該對於這個東西,應該多多少少都要知道,怎麼會有電線在那邊出來,應該自己應該都有警戒性,都要注意一下,也要尊重那個果農,或是農作物的地主,都要互相尊重)
地檢署表示,民眾架設電網目的,只是要讓野生動物碰觸時,受到驚嚇,並不會受傷或死亡。因此,應該要注意到電網的電流強度、脈衝間隔等安全因素。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林俊廷:
本件楊姓被告架設電網,驅趕山豬等野生動物時,未注意到電網的電流強度,造成民眾接近時,誤觸電網而導致死亡,檢察官依過失致死罪,將被告提起公訴)
此外,地檢署表示,會請轄區員警加強勸導,請民眾配合行政機關,設置符合安全標準的電網。避免他人因為不熟路況,誤觸電網,引發死亡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