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8
記者
Calaw Opic (丁至軒) 花蓮壽豐

花蓮溪嶺頂段海邊光禿 沙灘車遭批破壞生態

yau qitun ta sanuR iRuR na kalingku qemabsi tu qizuan

焦點新聞來看到,自從花蓮海域活動開放後,娛樂休閒產業如雨後春筍般出現,但現在有環保團體檢舉,觀光業者在花蓮溪嶺頂段出海口南端經營的沙灘車,嚴重破壞生態,由於當地還有史前遺址,呼籲相關單位重視。

來到花蓮溪出海口南端的嶺頂段海邊,這裡原本是花東沿海自然保護區,卻不知道何時變成這樣光禿禿一片,變成沙灘車奔馳的營業場地。

(荒野保護協會花蓮分會副分會長 李志芬
paazasan
這個地方是不是違反海岸法,那我們這裡是不是生態保護區,這裡其實是林木不能砍伐的地,也不能擅自變動地貌,業者其實應該在賺錢營利的同時,要思考到自己企業對環境也是有責任的。)

此外,該區域地下還有4500年歷史的嶺頂遺址,地主去年曾因為開發道路挖出許多陶片遭開罰,現在居然又轉租給沙灘業者作為觀光營利,引發各界譁然。

(地主 陳先生
simelanay ay
今天業者在這個地方使用,今天坦白講,它只是車輛一般在行走,是不是今天只要是生態保護用地,還是今天一般保護區,都不可以有車輛上面行駛,這點我們會再去詢問清楚。)

而在沿海保護計畫部分,此處在84年被列為環境敏感地區,但在107年從全國國土計畫中遭刪除,後續營建署在109年檢討該區域是否移除保護列管區域,最後的認定結果,目前海審會還沒決定。

(花縣府建設處都市計劃科員 邱仁洲
kumuing
海岸法它所規範的是針對公有自然沙灘,那既然如果這裡是私有土地的話,自然就不是屬於公有的沙灘,(但是)自然保護區這塊要再去討論看 ,要怎麼做處理。)

(聲音來源 花蓮縣議員 楊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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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山坡地所以一定要做水保,這務必是一定要去申請的那對於文化遺址的部分,也是要跟文化局這邊做申請才可以再動的。)

由於目前似乎沒有明確法令規定,在自然保護區中的私人土地禁止進行開發,造成爭議無法落幕,環團表示將會持續要求相關單位積極認定處理,維護生態原有樣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