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族人,大家好 ,歡迎收看晚間族語新聞,我是Imi Mayaw,新聞首先來關心新聞首先來關心,因應美豬美牛進口,衛福部日前訂出pahcek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但台東縣府不買單,堅持豬肉要維持零檢出標準,並提案修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hulic,訂出相關罰則,強調u pilunguc未來豬肉製品,如果含萊克多巴胺,即便符合中央規定容許量,仍會開罰3到6萬元,預計10月底前完成審查,送往中央核定。
台東縣長帶領多位議員高喊口號,堅決反對食用含有萊克多巴胺的豬肉製品,強調未來進入台東的豬肉,都必須是萊克多巴胺零檢出。
(台東縣長 饒慶鈴:
kinciw nu Pusung 饒慶鈴
如果被檢驗出含有,乙型受體素(萊克多巴胺),我們會有台東自治條例的罰責,3到6萬)
因應未來美豬美牛進口,衛福部日前訂出進口豬肉含萊克多巴胺的「安全容許量」標準,其中肌肉及皮脂為0.01PPM,肝、腎臟0.04 PPM,而其他胃、腸、心、肺等可食用內臟則也是0.01PPM ,但是這些數字台東縣府不買單,還修正了轄內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強調豬肉若有檢驗出含萊克多巴胺,就祭出最高6萬元罰鍰,預計10月底前完成議會審查。
(台東縣議員 古志成 布農族:
giing 古志成 Bunun
因為這個法令,可能跟中央的標準有所牴觸,但至少我們台東縣議會,我們所有議員都認為,應該要保護我們縣民的健康)
台東縣食品安全自治條例新增第八條之一,包括在縣內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以及輸入輸出,甚至作為贈品的豬肉,都不得檢驗出萊克多巴胺成分,否則就得吃上3到6萬罰鍰,然而此條文明顯與衛福部標準不同,儘管未來中央是否核准,但縣府捍衛民眾健康決心,不容動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