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原住民族傳統知識教學,多半倚重不具有正式教師資格的部落耆老,偕同教學。日前原民會也預告"原住民族耆老或專長人士文化及藝能支援教學能力認證辦法"草案,未來辦法一旦頒布,可望多管道補足文化師資缺口,幫助各校更快找到適合的師資。
國內原住民族傳統知識課程,多半倚重部落耆老協同教學。像是推動泰雅民族實驗教育的桃山國小,光是5大面向的文化課程,就分別邀請不同地區耆老擔任鐘點老師,與校內教師一起授課。
(聲音來源 新竹五峰鄉桃山國小校長 Yayut Isaw(蘇美娟) Atayal
這個課程是老師設計,但是我們會依據部落族人專長,直接進來教孩子。)
由於目前根據"原語法"規定,原住民族語言教學,須經過一定程度的族語認證標準,才能具備教學資格。但其他文化藝能課程,至今仍無規範。因此,原民會依據"原教法"第35條規定,預告"原住民族耆老或專長人士文化及藝能支援教學能力認證辦法"草案,當中分為兩大族群:年滿55歲耆老,以及55歲以下相關專長人士,未來只要獲得原民會審查委員會認證,就可到各級學校任教。
(聲音來源 原民會教文處長 楊正斌 Atayal
只要他的傳承文化技藝的能力,足以讓學校或地方政府,能夠為他來做推薦、保證,確保他有這樣的能力的時候,我們也把他納入認證的機制裡面,那其他在55歲以下的(專長人士)部分,他也許沒有教師資格,可是他有在學校裡面,去幫助學校來做技能教學, 那我們也把它列為經歷跟條件。)
(聲音來源 新竹五峰鄉桃山國小校長 Yayut Isaw(蘇美娟) Atayal
如果是站在幫助老師幫助學校,更快找到需要的人才,我覺得這樣的立意就會很好,可是如果說變成是一項規定,就會有很多遺珠之憾。)
學校端也擔憂,未來辦法一旦正式頒布,是否代表進入教學場域的文化藝能教師,一定要通過中央認證?原民會解釋,這僅是多管道,補足文化師資缺口,未來將協助建置資料庫,幫助各校更快找到師資。
(聲音來源 原民會教文處長 楊正斌 Atayal
運用這樣的機制 建立(師資)資料庫,讓一般學校也可以運用,這樣的人力 來偕同民族教育。)
而這部辦法,可說是原教法最後一部授權子法,具有象徵意義。目前草案將預告到7月6日,接下來還須蒐集各界意見,再經過法規會與委員會審查,原民會預估最快年底,就能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