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憲法法庭首開庭 原民身分法釋憲一個月內宣告宣示日期
    2022-01-17
    記者 drangadrang kunisi/台北市

    憲法訴訟新制上路後首場言詞辯論庭今天(17日)登場,此次大法官改採「憲法法庭」審理《原住民身分法》的相關釋憲案,也是訴訟新制上路後的首宗開庭案。司法院長許宗力最終宣布,將於1個月內擇期宣告宣示日期。

    《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規定,需取得具原住民身分的父親或母親的姓氏或傳統名字者,才能取得原住民身分。日前有民眾認為此規定有違憲疑慮,聲請大法官釋憲。憲法法庭17日就原住民身分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聲請人委由律師、法定代理人出庭,原民會由副主委鍾興華及律師出庭;鑑定人由國家人權委員會代表委員鴻義章及律師出席。

    聲請人吳若韶的法定代理人鄭川如表示,在父姓常規的台灣社會造成原民女性在社會上的障礙,希望憲法法庭可以宣告違憲。她說:『我們仍然可以在原住民身分法中看到,憲政規定表現看起來是中性的規定,可是我們知道在父姓常規的台灣社會,只有原住民的女性必須要透過客觀的要件證明自己的文化認同,可是男生卻不用,這樣的規定造成原住民女性在政治、經濟還有社會上的障礙,希望憲法法庭可以宣告這樣子的憲治是違憲的,讓原住民的小孩不用取原住民風味的名字,就可以堂堂正正的成為原住民。』

    原民會訴訟代理人鍾興華Calivat Gadu表示,原住民身分的認同表徵需要文化上的意涵,之前立法時也決定採用族傳統名字做為原住民身分的認同表徵。他說:『民族身分認定的制度應當要充分尊重原住民族的社會意願跟文化,立法院進行的原住民身分認定的法制作業審查,當時原民會也廣泛蒐集民族社會的意願,那原住民族社會也都認為原住民身分的認定要件不應該單單只也血統而已,而更應該包含這個民族身分的認同,並且這個認同的表徵要有文化上的意涵,在原住民選出的立委支持下,20年前立法時,也都決定採用原住民族傳統名字或重姓來做原住民身分的認同表徵,其實是完全符合原住民族的傳統文化跟社會現況。』

    鑑定人鴻義章則認為,將《原住民身分法》與《國籍法》、《蒙藏族身分證明條例》比較,可以發現唯獨原住民身分法兼採血統主義與認同主義,因此《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尚無違憲之虞。最終司法院長許宗力宣布,將於1個月內擇期宣告宣示日期。

     

    (圖片來源:記者 drangadrang kunisi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