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捍衛勇士舞! 奇美部落告原民會 國賠案3/11宣判
    2022-01-18
    記者 drangadrang kunisi/Kagi‧Maray 台北市

    奇美部落傳智權侵權國賠訴訟案歷經一年多的審理,今天(18日)在台北地方法院進行最後一次言詞辯論,全案將於3月11日進行宣判。

    2018年南島民族論壇啟動儀式,原民會所屬文發中心舞團展演奇美部落勇士舞,穿著屬於奇美部落Ciopihay勇士階級的服飾進行Pawali舞蹈及Kahayhayan送靈祭歌表演,奇美部落認為原民會未告知並取得部落同意,就在未授權情況下擅自進行錯誤展演,已經侵害奇美部落原住民傳統智慧創作權,因此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國賠訴訟,求償300萬元,並在訴訟過程中將承攬的優利公司增列為被告。

    台北地院18日上午進行最後一次言詞辯論庭,原民會律師主張爭議為優利公司舞團所生,是一起執行私法勞動契約所產生的爭議,與原民會無關,且有關的話也是在基於公益的合理使用範圍。優利公司委任律師則指出,舞團的實際指揮是原民會文發中心,優利只是掛勞、健保的派遣公司。對此,奇美部落訴訟代理人蔣昕佑回應,原民會在舞蹈展演時觸犯多項相關禁忌,已非合理使用範疇。他說 : 『(原音)原民會舞碼在展演的時候其實觸犯很多奇美部落傳統智慧創作相關禁忌,而且申請時就有寫清楚說,這個部落它的整個歌舞展演,還有服飾等等應有態樣,如果觸犯該禁忌可能造成當年歉收,簡單來說這些文書論述已經造成這個傳統智慧的權力外緣是多少,都已經講得很清楚了,結果你還使用觸犯禁忌的方法去利用,這種情形下我們認為說你要主張合理使用的機會就更低。』

    奇美部落訴訟代理人強調,若被告原民會主張合理使用成立,原住民傳統智慧創作條例對於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權的保護將會沒有任何作用。奇美村長Tamod Fayo蔣國雄也在開庭結束後表示,申請專用權的歌舞有一定的規定跟禁忌,原民會在沒有知會部落的狀況下進行使用,對部落造成很大的傷害。他說 : 『(原音)其實像我們這個所申請專用權的歌舞是在我們祭典的時候才會拿出來跳,平常是沒有在跳這個,畢竟它是有一些規定跟禁忌的限制,那他們這樣子把我們祭典重要的歌舞拿來外面做一個宣傳,也沒有知會部落,當然是對部落造成很大的傷害,也破壞到我們部落整體一些禁忌的部分。』

    言詞辯論結束後,審判長林欣苑宣布,全案將在3月11日上午11點進行宣判。

     

    (圖片來源:記者 drangadrang kunisi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