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院審"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草案 可望彌補原民遭受之不法侵害 
    2022-05-23
    記者 Kagi‧Maray 編輯

    立院審"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草案 可望彌補原民遭受之不法侵害 

    立法院內政委員今天(23日)審查《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草案 ,立委鄭天財表示,政府為了民國34年以後的不法侵害,制定了多部法律,同時設置中央級的委員會及基金會,讓受害得以賠償,針對民國34年以後原住民受到國家不法侵害的部分,包括蘭嶼核廢料貯存場真相調查、屏東縣原保地架設電塔補償案等事件,不應由原民會編列預算處理,則是應該要回歸到相關威權統治權利回復條例當中進行賠償。原民會副主委中鍾興華表示,威權統治時期的相關賠償條例,屬於個人權,至於原住民族的集體權利,則是規畫在總統府設置的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做處理。他說:『其實在威權時期因該是個人的權益,並沒有排除原住民,所以原住民在威權時期的權益保障,應該都含蓋在那個裡面,那有關原住民的集體權益的部分,在總統府原轉會就在處理中,所以也有土地小組、語言小組、文化小組,所以你看在所有被侵害語言的部分,語言發展法就通過了,那語言發展後通過之後,就編列了相當多預算,來挹注在語言的復振,回歸他的語言成為國家的語言。』

    鄭天財指出,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就是要符合總統府原轉會,其中的任務對原住民族與原住民受侵害、剝奪之權利,規劃回復、賠償或補償之行政、立法或其他措施,期盼該項法案能夠通過,讓原民權益得到恢復。

    (圖片來源:立法院國會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