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移居都會區的原住民族人越來越多,原民會發現近年編列年度預算等及推動相關計畫出現法律授權不足問題,因此著手草擬《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草案》,以保障都市地區元智民族生存及基本權利,並於首度舉辦的都市原住民族發展研討會中與來自各界的原住民族人進行討論,透過公民參與廣納各方意見,希望讓這部為了都市地區原住民族人所研擬的法案,能夠真正符合族人需求。
《都市地區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中,將五十五個原鄉以外地區定義為都市地區,並針對都市地區的原住民及原住民族的教育文化、社會福利、 經濟發展、居住及土地等面向制定相關政策,在綜合座談中,與會者提出多方見解,討論熱烈。其中,有族人對於都原條例的設置,可能會造成原鄉相對弱化表示憂心。阿美族人Lafin說:『不管事在醫療上面,在交通、在教育、在生活條件下面,都市的發展都會優於原鄉,那這樣的條例,會不會破壞原住民與原鄉之 間的連結。』
對此原民會主為夷將拔路兒做出回應。他說:『這個條例的草擬跟未來的立法,我跟同仁討論的時候都強調一點,不是要去弱化原來原鄉那個需求,不是這樣。原鄉原來的預算、原來的計畫要持續推動,但是我們必須,已經有一半的人口在都市裡面放著都不管,這也是對民主發展會非常不利的。』
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立法,如何在維護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的情況下,避免原鄉人口流失及發展持續弱化,考驗立法決策與執行者的智慧。
(圖片來源:記者 Abas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