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國土分區 啟動第二階段部落調查
  • 記者 Abas 編輯

    花蓮縣國土計畫於110年4月公告實施,並陸續獲內政部補助共5734萬元,辦理兩階段「原住民族部落環境基本調查、部落溝通及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依據部落特性、空間發展及實際需求等據以劃設適當農業發展地區第4類草圖,並委託專業團隊聘用駐地調查人員,於縣轄內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的183個部落逐一調查現有建築物及傳統設施,作為未來建物合法化作業之相關證明文件,以縮短行政審查時程。

    花蓮縣政府表示,花蓮縣「國土功能分區法定書圖草案」已於今年二月底報送內政部審議,內政部與原民會目前正共同研訂「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規定現行存有105年5月1日前既有建物的原住民族土地,未來無論劃設為何種國土功能分區,都可以就建物所在土地得申請作住宅使用,且申請程序及使用強度均一致,以兼顧原住民族群傳統散居習性。

     

    (圖片來源:花蓮縣政府原民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