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0403花蓮地震即將屆滿一週年,當時多棟建築遭受損壞,內政部為協助重建,特別訂定補助規定,針對災後被張貼危險標誌的住宅,進行耐震弱層補強。
目前花蓮縣內仍有多處在0403震災後,被張貼紅黃單危險標誌,正辦理弱層補強工程設計與規劃,花蓮縣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在昨天(24日)召開重大災害賑災捐款專戶管理會議,決議將「花蓮縣危險建物拆除修繕補助」的申請期限,延長至116年3月31日,其中集合住宅公共空間修繕,因涉及弱層補強施工,將修改規定採先行預撥,後續補正資料的方式,以加速集合住宅修復進度,保障民眾的居住安全。
此外,會中也針對多項提案進行討論,包括農業災害慰問金發放作業、地震造成的雨水排水溝修繕,以及「花蓮縣0403震災一般住家建築物災損修繕救助金實施計畫」補助受理期限延長至114年4月3日。花蓮縣政府表示,將持續追蹤及推動各項復建措施,協助災民早日恢復正常生活。
(圖片來源:花蓮縣政府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