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屋主 劉先生 排灣族:
沒有了,沒有地方去了,就是山上那邊也(查)封了,我們又不曉得要去哪裡,不曉得要搬到哪裡了,難道我睡到外面喔)
屏東新來義永久屋,去年發生居民無法如期償還貸款、遭法院拍賣,內政部日在部務會報通過「災害防救法」修正草案,其中修訂法院不可將永久屋,作為強制執行標的。
(內政部營建署國民住宅組副組長 陳淑娟:
政府興建永久屋,當時是為了解決受災地區 ,受災居民的居住問題,我們在這次的修法裡面就有提到,我們碰到這個公有土地,如果遭受法拍的話,我們會有這樣的一個約定,就是不得處分,設定負擔或出租,也不得作為強制執行的一個標的)
目前在太麻里、金鋒跟大武鄉的永久屋,也都是為了安置莫拉克颱風受災戶而興建,永久屋居民希望,透過修法,讓他們有安身立命的地方。
(大武鄉永久屋居民 尤信良 排灣族:
因為是 ,當然我們富山沒有地方可以,不能住了嘛(假設被法拍的話) (你們還有地方住嗎)沒有啊,當然我們不是讀法律,當然我們能夠請求政府,能夠就是給我們放寬,能夠這個家裡永遠就是,可以住在這裡)
內政部表示,「災害防救法」修正草案,近日將儘快陳報行政院核定,再送請立法院審議,希望健全災害防救系統,同時保障受災戶居住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