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gu mnetun snkayak pnjuka gnkela qyqeya na isuciya
從阿美族藝術家優席夫畫作盜用事件再次證明,無論是多麼有聲量的藝術家,都還是有機會snkayak被侵權,但往往能夠發聲的都只是冰山的一角,在原鄉努力的藝術家若是遇到侵權或不平等的對待時,又沒有資源的情況下,又該如何尋爭取自己的權益呢?
從阿美族藝術家優席夫侵權事件的發生,讓我們看見了無形財產對於藝術家生存的重要性,但無論是多麼有聲量的藝術家都還是會被侵權,對於原民藝術家被侵權事情層出不窮,原民歌手也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歌手 Yinguyu Yatauyungana(高蕾雅) 鄒族:
seediq muuyas uyas
Yinguyu Yatauyungana(高蕾雅) Cou
其實智慧財產權這件事情,除了在藝術上面,在我們音樂上面也是很重要的,然後我們也常常會發生這種,被侵權的這種事情這樣,每個人會犯錯事一定的,然後錯了要你要怎麼去修正它,你是要修正它還是視而不見 ,就讓它隨著時間就消失了嗎)
(歌手 Ado' Kaliting Pacidal 阿美族:
seediq muuyas uyasn Amis
Ado' Kaliting Pacidal Amis
我覺得台灣是多元的社會,卻沒有多元的思想,我們互相欣賞互相尊重,才會有很好的合作)
在今年10月5日,文化部頒布了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目的就是為了要保障藝術工作者的權益以及與藝術創作間的所有權。專門協助文化部草擬藝文著作權相關法案的劉博文律師也進一步說明,若遇到侵權事件發生時,[[CG1實IN]]第一時間應該要保留證據,再來就是積極地詢問律師,可以在國藝會的網站上預約法律諮詢的服務,第三,就是要注意時效的問題,在刑事的部分著作權是告訴乃論,需要在六個月內提告,在民事的部分,則是要在兩年內積極地去主張自己的權益。
(律師 劉博文:
lyusur
劉博文
原民會最近有一個法律服務專案,它很特別,它是除了傳統智慧創作的法律服務之外,它可以幫族人做很多,智慧財產權方面的一個,權益的諮詢跟救濟)
隨著時代的演進,藝術創作的領域以及媒材愈來愈不受到限制,但尊重藝術創作、實現創作價值的一個環境,更需要政府與社會大眾共同來維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