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電期間仍在辦公室 雇主應照常給薪
    2022-03-03
    記者 drangarang kunisi 編輯

    今天(3日)上午9點7分全台發生大停電,究因為台電公司高雄興達發電廠開關場的設備故障,造成機組電力無法傳送,全部跳脫導致停電。台電表示,截至下午3點已復電約442萬戶,剩下台南、高雄及屏東地區共約107萬戶,目前機組已陸續啟動,將在今(3日)晚全部復電。今天(3日)停電也造成不少上班族工作中斷,對此,勞動部表示,停電期間如果員工仍在辦公室,雇主應照常給薪,但假設老闆宣布停工,員工可返家休息,停電原因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一方,就須由勞資雙方協議薪水如何給付。

    台電指出,由於事故地點在南部,南部停電及復電的狀況會較為嚴峻,但整體的供電餘裕尚有24%以上,所以不會發生像上次全台大停電後,分區供電的情況,目前中北部大多已復電,而南部地區可能要等到下午才有機會全面復電。對於停電期間的給薪方式,勞動部條件司長黃維琛回應,今天(3日)停電是外部因素所致,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一方,因此如果雇主在停電時要求員工返家,就應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當天薪資;但停電期間仍在辦公室的員工,屬於雇主指揮監督的範圍,因此雇主必須照發薪水,不得扣薪,事後也不得要求勞工補足停電時的上班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