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院修法促核電延役 核廢問題仍待解
  • 記者 Abas 台北市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10日)排審「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修正草案」,為核電廠延役解套,經濟部表示,高低階核廢料的選址條例的立法及修法也應該納入討論,民進黨立委范雲在質詢時,特別提及蘭嶼低放射性核廢料貯存場,直言核廢料至今無法遷出蘭嶼,是政府對不起蘭嶼人,但台電董事長對此並未做出回應。

    范雲表示,金門縣政府與台東縣政府皆不願或無法協助辦理低放射性核廢料貯存場選址公投,批評傅崐萁拒絕台電在秀林鄉進行探勘,卻可以接受核廢持續存放在蘭嶼貯存場相當不負責任。范雲說:『到現在為止我們一直對不起蘭嶼人就是因為台電的方案也無法執行,被認為相關的縣市政府連公投都拒絕放,我們的國民黨總召傅崐萁說連探勘都不尊重原住民,請問他尊重過蘭嶼的原住民嗎?』

    范雲呼籲在核電廠研議前,應該先處理核廢料貯存問題。除了認為高低階核廢料選址應一併立法及修法外,針對核電廠延役,經濟部次長連錦漳表示,為確保核安,再運轉須進行核電廠安全總體檢、結構設備組件壽期管理、設備汰換更新、福島安全強化及耐震補強評估,並準備相關計畫來配合核安會審查。

    (圖片來源:台灣電力公司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