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13日)三讀通過立委鄭天財及立委高金素梅所提的「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根據新法,原民會主委將改由山地與平地原住民輪流擔任,而原民會聘用的各族專任委員則改為無給職。
對此,原民會發表嚴正聲明,強調山地與平地原住民區分源自殖民政權的不當分類,欠缺歷史正義合理性,更違背憲法中「依民族意願保障民族權利」的精神,聲明也指出,首長任用應以專業適任為唯一考量,強制輪流擔任,不利進用人才,更忽視主委為政治任用,且沒有固定任期,將導致山地與平地原住民輪流任期不均,無法保障公平。 此外,原民會認為將16位聘用專任委員改為無給職,不僅大幅減損服務量能,更是剝奪各族參與原住民族政策形成的主體權利。
原民會強調,修法已嚴重傷害原住民族權益,將評估依憲法規定程序採取法律行動,以維護原住民族權利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