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號立法院衛環、內政聯席會議,逐條審查"原住民族健康法"草案。不過光從第一條立法目的,是否同時包辦原民健康政策,跟社會福利事項?衛福部跟立委看法不同。
(衛福部次長 石崇良:
只是說我們英文都叫作,Health Care (健康照護),實際上我們是建議,這個法因為叫作原住民族健康法,所以還是以健康政策為主就好)
衛福部將原健法初步定位為健康基本法,並不涵蓋社福事項,但立委高金素梅指出,文健站屬於原鄉長者健康照護重要據點,但全台55到65歲長者約11萬人口中,只有一萬多人受到長照服務,希望透過這部專法,讓原民會加入衛福體系,整合原民健康照顧跟社福資源。
(無黨籍立法委員 Giwas Ali (高金素梅) 泰雅族:
如果(健康)照顧 (社福)照護,再分開來的話,其實會變成多頭馬車對原鄉來說,如果把它整合在一起的話,對衛福部也好 對原民會也好,在執行這個部分 它們會更聚焦)
而涉及未來原健法主管機關跟組織架構條文,衛福部初步訂定衛福部為本法所稱的中央主管機關,原民會則是原住民族中央主管機關,但立委孔文吉認為,雙主管機關彼此責任分工要明確,否則出現互相推責狀況。
(國民黨立法委員 Yosi Takun (孔文吉) 泰雅族:
這個雙主管機關你寫在這裡面的話,將來會互相推責,除非是你責任要分清楚)
(衛福部次長 石崇良:
本法理論上如果只有在健康上著墨的話,那應該是單主管機關衛福部就好,但是如果它要涉及到非常大的層面,什麼福利什麼都包進來,那可能這個主管機關兩個可能也不夠)
由於原健法草案,初次進入實質審查,只有少數條文無異議通過,多半條文仍予以保留,最終召委陳瑩裁示,原健法草案擇期續審。
